9D动感影院“第一现场”的商业黑幕

9D动感影院“第一现场”的商业黑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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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第一现场”作为最早涉足9D动感影院领域的厂商品牌,成立两年已迅速占据全国至少70%的市场份额。该品牌隶属于广州玖的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玖的数码”),并集研发、生产、销售、运营于一体。就是这样一家在业内具有领先优势的公司,却借另一家公司向加盟商提供公版设备,即区别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“专版设备”,播放内容皆为网上下载,涉及严重侵权的设备。那么,作为业内数一数二的企业,仅仅是为了谋利才出此计谋?北京商报沸点调查小组展开了深入调查。

成立两年

攻占强势市场份额

据公开资料显示,“第一现场”9D VR动感影院是玖的数码旗下品牌,该公司于2014年6月16日成立,是一家集研发、生产、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科技企业。该公司目前在北京、番禺、济南和西安均成立了分公司,分管不同区域的业务。

玖的数码可以说是业内将VR商业落地的领头品牌。2015年3月18日,玖的数码曾在鸟巢国家会议中心做了9D VR的新品发布,并高调宣布自己是目前市场上惟一一家拥有正版IP的动感影院生产、运营企业。

据知情人士曾先生透露,“‘第一现场’的品牌一经问世,一度受到了市场热捧,新品发布仅5个月后,也就是2015年8月,市面上甚至相继出现了一批9D VR动感影院的山寨版。截至目前,保守估计‘第一现场’已经占据全国9D VR动感影院市场份额的70%”。

玖的数码北京分公司销售经理闫女士表示,区别于市场上的其他同行企业,玖的数码高价购买了大量影视剧作品版权,并且还建立了专业的产品及内容研发团队,“我们的机器都会在明显位置打上‘第一现场’的品牌LOGO,许多加盟商选择我们是因为‘第一现场’在内容提供方面有别人不具备的正版优势”。

然而,目前市场上有一类9D VR动感影院设备,尽管没有标注“第一现场”的品牌LOGO,但是无论外形还是配套设备都与“第一现场”9D VR动感影院如出一辙,难道这就是山寨版本?加盟商李先生告诉北京商报记者,“如果说我播放的内容是山寨的,我承认。但设备绝对是正版的”。

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,在玖的数码的供应商评估证书中,出现了一家名为广州泷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泷泽电子”)的身影,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28日,主营动感影院设备,而这家公司恰恰正是李先生购买设备的厂商。

除此之外,北京商报记者还注意到,玖的数码的作品登记证书著作权人为广州市乐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,成立于2010年7月26日,是乐创控股(香港)有限公司旗下的一家子公司,是一家国内小型影院的设备供应商。值得注意的是,无论是玖的数码还是泷泽电子,均隶属于乐创控股。注册两家子公司,惟一的区别在于玖的数码售卖的是拥有正版IP的专版设备,而泷泽电子则出售的是没有版权的公版设备,这样大费周章究竟意欲何为?

公版+专版

谋利、上市一举两得

北京商报记者从玖的数码济南分公司销售经理柏女士提供的“第一现场”的设备报价单中发现,目前玖的数码出售的两座9D VR动感影院设备有4.8万元和5.3万元两种,三座则被分为9.8万元和13.8万元的不同价位,“无论两座还是三座,设备都是一模一样的,惟一区别就体现在播放影片是否有版权。便宜一些的设备播放内容既有在网上下载的,也有购买VR眼镜随附的,但贵一些的设备影片内容都拥有正版版权,基本保持一个月1-2部的更新速度”。

据闫女士介绍,“通常经营场地在景区公园等人流量比较大、人员流动性比较强的地方,对影片质量要求不高,选择4.8万元的公版设备比较合适,也方便回本,但是在商圈里经营的话,为了吸引回头客,通常选择5.3万元的专版设备安全一些,因为有独家更新,不需要打价格战,目前9D VR动感影院面市一年半,我们已经发布了27部专版影片”。

“专版设备是以玖的数码的名义出货的,而公版设备则是以泷泽电子的名义出货的,这两个版本的设备很好区分,目前市面上的9D VR影院没有贴‘第一现场’的都是公版,5.3万元的专版设备出厂就贴了‘第一现场’的标志。现在除了北京小汤山使用公版设备,北京其他地区例如石景山万达、回龙观华联、亦庄华联、亦庄沃尔玛等都使用的是专版设备。通常来说,一线城市使用专版设备的比较多,而二三线城市大多使用公版,一方面是回本快,成本低;另一方面二三线城市消费能力不强,票价也相对低一些。”闫女士强调。

一套设备却设计两个不同的版本,并且以两家不同公司的名义出厂,对此,玖的数码内部人员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,之所以将公版以龙泽电子这个外贸公司的名义出厂,是有抢占市场份额的考虑,但更重要的是为了规避玖的数码的上市风险。众所周知,公司上市会有多项严格审核,一旦出现知识产权与商标专利的问题,上市之路很可能被直接阻断。

版权问题

恐成上市拦路石

在闫女士看来,9D VR动感影院设备如此泾渭分明的公版与专版之分,成立多家公司主要是为了经营不同的设备,并做好售后服务。然而这种说辞在业内人士看来显然行不通,“售卖的是同样的设备,但一家公司卖拥有正版内容的机器,另一家公司则卖的是存在严重侵权的机器,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企业谋利、抢占市场份额的野心”。

风山渐文化传播(北京)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兵认为,VR影片对观众的吸引力还是很明显的,VR与其他技术的区别在于能否进入情境,以前看电影、玩游戏可以说是以第三人称的视觉,但在VR影片中观众会享受第一、第二人称的体验。但是如果没有好的内容,或者没有好的措施来保护好的内容,这类以VR技术为核心的9D VR影院难以长久发展。

北京东易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则指出,即使是所购买产品的随附影片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以盈利为目的擅自使用,依然会存在侵权问题。但是对于网络上的无主资源,则需要详细区分是真正的无主资源还是标注不明的资源,通常来讲,放映期超过50年的影片资源属于可以随意使用的公共资源,但是在使用时有署名的义务,对于著作权人不明的资源,最好不要随意用于商业盈利使用,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风险。

“现在网络上的很多资源都标注着‘免费下载’或者‘免费使用’的字样,这类资源需要明确的是,哪一部分免费、是否可以破坏作品的完整性、是否可以免费改编等。对于9D VR影院来说,它的影片制作过程是把影片素材进行新的组合和改编,来适应放映需求,那么这部分权利原著作权人是否放弃,这些都是在使用资源的过程中必须要注意的。”赵虎强调。

北京商报沸点调查小组/文 宋媛媛/漫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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